本報訊 (記者 陳月飛) 9月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170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其中江蘇有15起,涉及公款吃喝、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公車私用、私設“小金庫”等,蘇州市和鎮江市22名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蘇州市相城區衛生局原副局長陳燕違規收受購物卡2.8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蘇州市姑蘇區白洋灣街道新益村黨委原書記徐建華、村委會主任李建興用公款購買月餅、大閘蟹大吃大喝,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黨內警告處分。
  蘇州工業園區唯亭街道黨工委委員楊建華違規接受宴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蘇州工業園區唯亭街道湖濱社區黨總支原書記楊彩榮工作日午餐飲酒和醉酒駕車,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蘇州市吳江區區委宣傳部新聞中心原主任顧涌違規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免職。
  張家港市地方海事處處長黃勝華違規借用企業車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張家港市樂餘鎮環保安監辦原主任李民2011年至2013年違規收受轄區內企業所送禮金累計1.2萬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追繳違紀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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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1版 張家港市楊舍鎮慶安村黨總支原副書記黃金龍為其子舉辦婚宴違規收取紅包6800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追繳違紀所得。
  太倉市港區醫院黨支部原副書記劉叔雲、副院長蔣有軍違規接受醫葯企業宴請及安排的娛樂活動,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黨內警告處分。
  句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安全監管科原科長吳自科、崇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副主任曹信生和句容市中醫院工作人員林忠工作時間乘坐救護車釣魚、在飯店打牌,吳自科、曹信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職,林忠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鎮江市丹徒區婦幼保健所所長洪偉中用公車加油卡給私車加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全額退繳違紀費用。
  鎮江市丹徒區世業鎮安監辦原副主任趙成雲工作日午餐飲酒和酒後駕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免職。
  鎮江新區姚橋鎮建管所所長吳軍民私設“小金庫”,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全額追繳違紀款。
  鎮江市丹徒區安監局監察大隊原隊長史行軍收受購物卡1.25萬元,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職處分。
  鎮江市計量所檢測五部原主任劉芝萍、檢定員楊建中、蔣國忠、許平違反工作紀律,劉芝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並被免職,蔣國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楊建中、許平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原標題:蘇州鎮江22名幹部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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